一、选聘对象
年龄在25岁-6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常年在桂平市工作或居住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心医疗保障事业,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联系群众;
(四)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保险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桂平市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四)向市医保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
(六)参与医保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
(七)受邀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八)听取市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5月3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并志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请下载《桂平市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gpybjjjj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在工作日到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地址:桂平市禄棠东路9号),领取报名表现场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证件进行身份确认。
咨询电话:0775-3332966
五、聘用管理
被确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由市医疗保障局颁发《桂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证》,聘期2年。聘请期间,按照《桂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进行管理。
欢迎全市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点击下载>>>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