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聘用事业编制人员23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卓资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依据教育部1997、2012、2015、2020年颁布的高校研究生、本科、专科目录设置。招聘专业审查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查,不允许应聘人员以第二学历报考。
(三)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招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户籍(2019年12月31日前为卓资县户籍或入学前为卓资县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中专(含技工学校)、大专、本科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8.“项目人员”应聘时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9.“项目人员”户籍要求: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且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人员和非乌兰察布市户籍在乌兰察布市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乌兰察布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前打印并填写《卓资县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9:00—7月3日17:30。报名地点:卓资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现场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一寸蓝底,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报考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学历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证明。如专岗只有一名项目人员报考,即可直接进入面试,如项目人员报考人数达到两人及以上,则全部参加考试,按排名依次录取。如无项目人员报名,则由其他类考生递补。
(6)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现场告知未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卓资县卫健委人事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474-4909309、13614745595。
(三)确定直接进入考察人员范围
1.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行考察和体检,如所报考岗位人数超出招聘岗位计划数,则进行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排名录取,按招聘计划数核减岗位。
2.除直接进入考察的其他人员一律参加笔试。
3.卓资县卫健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上报卓资县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卓资县招聘领导小组),将拟直接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卓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进入笔试范围:
(一)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医学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具体笔试由第三方组织。
(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或核减后的岗位数)与实际参考人数1:2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六)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卓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卓资县公开招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卓资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逾期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岗位需要的实践技能操作及相关业务知识。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二)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卓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本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等级作为考察条件,优先聘用;如都无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笔试成绩高的入选。
(五)具体面试由第三方组织。
(六)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卓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卓资县招聘领导小组下设考察组负责报考人员的考察工作。对直接进入考察及考试通过人员的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由卓资县卫健委组织,卓资县医院为指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卓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被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聘用和调剂
(一)聘用
1.卓资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或参加其它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4.聘用人员在发出聘用通知后不报到、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调剂。
5.卓资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的聘用工作由卓资县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岗位需求表》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聘用工作结束后,卓资县卫健委须将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卓资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调剂
1.本次招聘对于不同单位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缺额时,可从参加面试并在报考志愿“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
2.对需要调剂的拟聘人员,按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由拟聘人员重新自主选择有空缺的单位。调剂过程中,对于同一岗位成绩并列的,以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等级作为考察条件,优先聘用;如都无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笔试成绩高的入选。被调剂人员只允许调剂一次。
3.需要调剂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调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调剂。
八、其他事项
(一)对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卓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卓资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递补等工作进行严格审查。
(三)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卓资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通知其本人,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方案由卓资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0474-4900883、
卫健委0474-4909309、
监督电话:0474-470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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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