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161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市市管企业人才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⒉具备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聊城市市管企业人才招聘报名表》和有关有效报名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以邮件名“报名职位+姓名+手机号码”形式发送至各企业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4日18:00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个人信息真实性
考生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其他程序
招聘所涉及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其他程序由各企业自行组织。
四、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各企业组织的笔试、面试时要出示“健康码”绿码,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企业笔试、面试报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笔试阶段凡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面试阶段凡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取消当日面试,面试时间由企业另行安排。同时,根据企业实际,鼓励各企业实行无接触式“云招聘”模式。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规定毕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相关企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各企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
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