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云南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成立于1956年,系省委直属事业单位,位于昆明市五华区五一路221号。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共识教育主责主业,培养了一大批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亲密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培养了一大批熟悉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统战干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与组织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计划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方向
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热爱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扎实,熟练掌握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能够胜任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严守纪律,严谨治学,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相关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受聘正式到岗工作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和福利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受聘正式到岗工作后应签订期限不少于8年的招聘协议(含试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和福利待遇,并享受学院引进人才待遇(符合上级其他人才引进项目并享受相关待遇的高层次人才不重复享受):
1.补助安家费20万元(税前);
2.资助科研课题经费3万元;
3.提供学院3年过渡职工公寓(按规定缴纳租金);
4.提供工作笔记本电脑一台。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1.报名形式。采用网络报名,委托云南人才市场组织实施。报名网址: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报名流程详见网站,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
2.报名时间:7月20日至23日。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⑵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21日至25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缴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标准执行。报名缴费时间:7月21日至26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6日至7日。由报名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限内从网上下载打印。
(二)笔试
1.笔试按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的,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和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ynsy.org.cn)进行公示。
2.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数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应聘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理论等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对笔试面试进行培训。
3.笔试拟于2020年8月上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对本人笔试分数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期内向云南人才市场申请复查。
(三)资格复审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学院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后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就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社招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主要科研成果及个人简历原件和复印件。填写相关表格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有异议,可要求考生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不按时提供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拟定于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对进入面试人选个人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后面试人员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1.试讲内容和题目由应聘人员自行确定,要求制作教学课件。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30分钟。应聘人员须在试讲前2天将试讲题目、试讲提纲交人事处。
2.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即应聘者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面试拟定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事宜请应聘人员适时关注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应聘人员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在考察的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体检与考察环节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各等额递补一次。递补后仍无合格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由学院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学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须提交本人亲笔书写及签名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情况说明),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实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经查实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学院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参与公开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应聘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云人社发〔2019〕45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报名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材料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现象,或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五)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参加招聘各个环节加强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招聘情形的,即终止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咨询电话:0871-68091810;0871-68097626。
监督电话: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871-63992422。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0871-6399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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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