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0年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政法工作;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我州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的;
6.聘用后即与本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以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文山新闻网(http://www.wsnews.com.cn/)、文山长安网(http://www.wscaw.gov.cn)官方网站和“掌上文山”、“文山政法”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①现场报名。报名者带上个人需提供材料到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②网络报名。报名者可将个人需提供材料扫描生成pdf格式,打包发到邮箱wszfw2208@163.com。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联系电话:熊老师0876-2127084。
2.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以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登记证、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本人学术成果等相关证件(证明)、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初审:主要是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考试考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本次招聘考试由州委政法委统一组织,考试方式由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组成,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科研水平、实际操作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选取进入面试人选,若该岗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比例不足1:3,则所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仪表气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方面。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60%)=综合成绩。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若两项成绩均相同,需加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加试的时间、地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告。
(四)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人选,由州委政法委适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政治审查。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体检。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到单位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3.政审。政审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直系三代以内血亲、家庭成员进行政治审查。
4.考察。经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考察对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考察工作。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州委政法委委务会议讨论同意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同意,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州委政法委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或考生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该招聘岗位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整个招聘工作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五、聘用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岗位级别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州委政法委组织,并负责具体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考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6—2129918、2127084;监督电话:0876—26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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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