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国海关博物馆为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宣传反映海关发展历史和建设成就的文物,举办陈列展览;开展海关文物鉴定、整理、研究和海关文化传播教育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中国海关博物馆本次拟公开招聘人员2名,招聘岗位分别为:藏品管理部文物征集岗1名(专业技术十二级)和运维保卫部中控主管岗1名(管理九级)。职位简介与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须在正常毕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获得学校派遣资格,报考京外生源岗的符合应届毕业生落户的年龄要求。
(三)有京籍要求的岗位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工作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总署网站、中国海关博物馆官网、弘博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材料
应聘者请将《岗位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ghgbwg@163.com,电子邮件题目以“姓名+性别+岗位+毕业学校+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要求的报名材料附件包括(请将文件打包发送):
(1)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在校成绩单;
(4)实习鉴定;
(5)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报考人员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24时,电子邮件以送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笔试准考证。拟聘岗位的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数未达4人的,该岗位招聘取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关博物馆官网进行公布。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最终成绩以笔试面试各50%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均在中国海关博物馆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
考试时间和地点依据疫情状况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5194157、65194554;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302、65194854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邮政编码:1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