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审合格”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提交个人简历(含研究的方向、专业特长、业绩成果、社会实践等)、在校成绩单及学校出具的统招统分证明、英语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论著(封面及论文页)、身份证、京内生源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等相关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上述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供已取得的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材料和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执行。
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28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wjzxrsc@163.com,邮件名称:报考人姓名+岗位名称。
(三)应聘者应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提供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招聘方式
(一)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我中心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二)招聘方式。网上统一报名、资格审查、提交论文(电话通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前需按要求撰写一篇论文,以论文成绩占5%、笔试成绩占45%(其中:中文成绩40%、英文成绩5%)、面试成绩占50%(含英语口试5%)计算总成绩。
以上每个职位确定2名人选进行考察。
三、笔试和面试
中心将进行笔试和面试,同时还将分批进行不计入面试成绩的职业倾向测试。具体参加考试人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我中心网站(http://www.fecc.agri.cn)。
四、考察和体检
依据论文、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标准进行体检,中心派专人对体检对象进行全程监督。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需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并且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正式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一)考生网上审核状态显示为“一审合格”后,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二)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核状态,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网了解有关笔试、面试相关信息。
(三)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如有变化考生应及时告知我中心,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随着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我中心将随时调整笔试、面试有关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单位网站相关信息(http://www.fecc.agri.cn)。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10-5919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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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