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硕士学位),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含: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包括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截止至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当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广东省海丰县高中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优惠政策
为鼓励和吸纳优秀毕业生到我县从事教育工作,我县制定了如下几项优惠政策:
1、本次招聘的教师一律安排在县城地区中学(中职)任教。
2、属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成功的,到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转正工资发放,并在服务期5年内每月发放1000元的高学历特殊津贴。
3、到职后由学校安排教师公寓。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汕尾市人才网或相关高等院校发布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人数、报名资格条件、招考程序和办法。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0日止。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附件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档,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hfxjyjzp@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姓名+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如:陈六/华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海丰中等职术技术学校)。
附件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报名表》;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及暂缓就业协议书;
3.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
4.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以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免予笔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经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评委在具有评委(考官)资格和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中抽调组成。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必须在同一评委组面试。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岗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时,以加试办法由评委评分确定入围人选。
3、签署协议书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岗位需求确定签约人员,现场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对条件符合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核准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后由县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或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上缴领取的安家费。
4、招聘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必须在2年内取得中职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上缴领取的安家费。
5、应聘者在海丰县面试期间至面试结束的住宿费餐费由海丰县教育局负责;一经录用,非汕尾市户籍的应聘者到海丰县应聘时来程的火车、客车(不含飞机费)交通费用给予报销,请应聘者保存好相关票据。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海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广东省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马老师
联系电话:0660-6687612邮箱:hfxjyjzp@163.com
点击下载>>>
海丰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