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区委党校教研室教师1名、区审计局审计中心职员1名(详见附件1《2020年汕尾市城区委党校、区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35周岁内(即1984年5月9日以后出生)。有中级职称或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内(即1979年5月9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执业(职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2018年5月份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18年5月份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的人员,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为1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和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及优惠政策待遇。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至5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名资料制作成压缩包(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者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岗位),报考区委党校教研室的请发送到cqdx3318006@163.com;报考区审计局审计中心的请发送到swcqsjj@163.com。
(三)报名资料:《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采用PDF格式编辑。
1.《2020年汕尾市城区委党校、区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相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
4.有效的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
6.除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外,考生属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资料:(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或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报考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区委党校、区审计局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通知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免笔试),面试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考试事项
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评委给分相同的,按监督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2.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为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列入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时,体检对象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公告)报到参加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七、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区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等事宜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等均通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wchengqu.gov.cn/)适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自行留意相关公告或通知;
2.本次公开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3.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1、区委党校。地址:汕尾市城区通港路直属机关大楼8楼,咨询电话:0660-3318006
2、区审计局。地址:汕尾市城区通港路直属机关大楼5楼,咨询电话:0660-32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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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汕尾市城区委党校、区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0年汕尾市城区委党校、区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