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镇街卫生院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劳务派遣人员50名,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广饶县乐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镇街卫生院乡村医疗卫生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品行优良、身心健康且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农村卫生工作、基本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区域内岗位安排、工作安排,并能长期驻村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全科医学和中医相关专业并具有执业资格〔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中医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广饶县乐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镇街卫生院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能应聘:已纳入我县乡村医生队伍管理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07月11日—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广饶县孙武路与乐安大街交汇处全福元B座505室
报名时需提交《广饶县公开招聘镇街卫生院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察、聘用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须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时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考试组织单位报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可联系考试组织单位办理考试退费手续。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考察和体检资格。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放弃应聘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镇街卫生院与广饶县乐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广饶县乐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到相关镇街卫生院,到辖区内的村(居)卫生室工作,镇街卫生院统一管理,不得留用、借用。新聘用人员与广饶县乐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择优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待遇:
1、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新招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补助待遇,与现在岗乡村医生发放标准一致。
2、新招聘人员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包括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中医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工资按上年度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无其他待遇补助。
3、新招聘人员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培训合格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聘用后须参加全国统一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对于5年内未取得上述证件的人员,按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基层字〔2017〕12号)规定,由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注销聘用后发放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按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等保险。
八、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广饶县乐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rla.cn
咨询电话:
18764594188(广饶县乐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0546—6928852(广饶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546—6926960、0546-644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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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乐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镇街卫生院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docx
广饶县公开招聘镇街卫生院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饶县乐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