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0年马山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2020年7月3日(例如18-30周岁,即1989年7月4日至2002年7月3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为1979年7月4日至2002年7月3日期间出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七)如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且审核合格的,可向认定机构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已聘用为南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7.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7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马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在线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00:00至2020年7月9日24:00。
2.在线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nnrc.com.cn),在《2020年马山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地址https://nn-mashan.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3.《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4.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2020年7月3日上午8:00至2020年7月11日18:00。县教育局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自然日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③教师资格证(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④普通话等级证;⑤其他资历证明材料。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县教育局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乡村学校教师岗位取消开考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增设筛选程序:报考者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竞聘者在15分钟内上一堂课,向考官展示整个教学过程,通过试讲考察竞聘者在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实施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方法、普通话表达、板书等教师必备基本功。面试内容以报考岗位对应的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为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三)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抽签确定考官,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2020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由县教育局在面试前7天,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方式通知考生,考生于面试前3天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面试。
(五)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3天)。
面试前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①《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④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⑤普通话等级证;⑥其他资历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七)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一)考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马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msx.nanning.gov.cn)、县教育局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复征和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继续组织复征和补充招聘。
六、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局审核,县人社部门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sx.nanning.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对于广西区外入桂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要求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本公告由马山县教育局、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6;
2.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82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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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教育局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