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以下简称“档案馆”)是隶属于上海市科委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93年4月10日成立,原国务委员、国家科委主任宋健亲自为馆提写馆名。
档案馆是服务和支撑市科技两委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接收、收集、保管上海市科技成果登记档案、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励档案、上海市科委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形成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档案及资料、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档案等;开发科技成果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受上海市科委委托,配合上海市档案局对全市有关科技成果档案管理以及市科委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为进一步深化档案馆的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沪编【2012】361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说明及任职条件
工作岗位1:档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名(专技10级)
工作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能独立开展档案编研、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拟定年度的归档工作计划并落实和督办;
2、熟悉档案管理流程,按照工作要求,提出修改或草拟有关档案管理制度,配合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
3、按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做好进馆项目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工作;负责整理及档案信息的录入和校对、装订和上架工作;
4、具有一定的活动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5、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6、做好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条件:
1、45岁及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有中级档案专业职称;
2、热爱档案工作,从事过档案编研和课题研究工作,中共党员优先;
3、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
4、工作热情积极、性格开朗、待人热情;
5、吃苦耐劳、积极进取,有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岗位2:档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名(专技12级)
工作职责:
1、在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2、能独立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上架、保护以及利用服务工作;
3、熟练操作计算机做好档案的输入和检索工作;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
5、做好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条件:
1、45岁及以下,档案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过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
3、工作热情积极、性格开朗、待人热情;
4、具有吃苦耐劳、积极进取、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岗位3:管理岗位1名(科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机关各处室文书档案,按要求实施规范化管理;
2、负责接收机关工作中形成的照片、视频资料,按要求实施规范化管理;
3、负责市科委文书档案库房的日常巡检记录;
4、负责文书档案查阅接待工作,做好利用记录;
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参加过本市2018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考试成绩高于全市平均分数;
2、30周岁以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美术功底和设计基础,熟练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软件,掌握PS,AI等专业软件,具有宣传设计能力。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
注:应聘人员为外省市社会人员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EMAIL至renyuanzhaopin@sstaa.sh.cn;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5日。
2、资格审查
将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面试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部门同意,由档案馆根据职位要求组织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管理岗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体检
按照各空缺岗位的面试成绩,获得成绩的相应名次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市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renyuanzhaopin@sstaa.sh.cn
联系电话:24197888转4505
监督电话:23112546
上海市科技成果档案资料馆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