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风景旅游管理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统计、财务等相关专业1名,旅游管理专业(或持有导游证)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
4.大专以上文凭,能熟练使用电脑。
5.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温州市范围。
6.工作认真、责任心强、遵守工作纪律。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日17时止。咨询电话:0577-86968192(工作日)
2.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龙湾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扫描件,连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等发至邮箱:93239750@qq.com,邮件文件名主题标明"×××(姓名)+专业"字样。
报名日期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3.资格审核: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报名各项材料原件和彩色免冠近期1寸同底版照片2张(背面注上姓名),进行报名材料复审。
报名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材料审查结果筛选择优入围人员。具体面试及体检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三)体检、政审
1.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政审:体检通过人员需取得住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四)录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三、待遇、管理
1.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龙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试用期通过后与龙湾区政府统一编外人员管理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