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灵溪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协管员和机关文职人员10名,工程类专业人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社区协管员和机关文职人员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2、户籍和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 30日以后出生),苍南县户籍(招录单位不提供住宿)。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有从事文秘工作经历和中文相关专业的人才优先。
(二)工程类专业人员岗位条件
1、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专业,或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类)。
2、户籍和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 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从事工程工作经历和取得建造师、造价师资格的人才优先。
三、招录程序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如报名人数不足1︰2(含)比例,按1:2比例缩减招聘名额)。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27日、30日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灵溪镇人民政府(玉苍路61号)2号楼312办公室。联系方式:陈敏捷 0577-68818053。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算机办公软件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
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果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招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灵溪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协管员和机关文职人员岗位经济待遇不低于5.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奖金等),工程类专业人员经济待遇不低于8.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奖金等)。
五、其他有关事项
已与县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 (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灵溪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2018年7月25日
附件:灵溪镇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