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1《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和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考生可登录网站:中国三门网人力社保局子网站(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568881/index.html)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三门县户籍人员(以2020年7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0年7月26日的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三门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三门县)高校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4、在三门现役军人的随军配偶(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其他条件
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7月26日至2002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并符合《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计划表》中对于户籍、生源、其他要求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告中涉及时间未予明确的,统一计算至2020年7月26日。
三、报考程序
(一)电子邮件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7月26日9:00至2020年7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6日9:00至2020年7月31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分别发送至岗位所属单位邮箱:
1.报考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相关岗位的,发送至:smyhgyc@163.com;联系电话:83580012;
2.报考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相关岗位的,发送至:smnyyq123@163.com;联系电话:89303926。
3.邮件主题请注明:“XXX(报考单位)—XXX(报考岗位)—XXX(姓名)应聘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情况可咨询招聘单位。
报名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提供以下材料:
1.《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表2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见附表3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可下载);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对应页面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重要信息错误的,报名无效,并据此确认考试成绩无效。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发送的邮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涉及填报材料不全、不明确的,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招聘单位通过邮件回复报考人员初审结果、未通过理由和需补充内容,请报考人员及时查收邮件。请报考人员补充完整后,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再报名选岗,逾期不补充、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鉴于报考方式与考生沟通的不便,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并在7月30日11:30之前登录邮箱查询报名反馈信息。7月30日12:00之后报名数据将延迟到7月31日反馈,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继续报名。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职位核减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接到岗位取消通知之后24小时内电话联系确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若需提供。委托代领的凭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领取。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考场前主动出示台州健康码,提交《考生健康申报表》,必要时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笔试考点疫情防控要求)。
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指导。
(五)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对象人数出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将在中国三门网人力社保局子网站公布,不再一一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户口簿(以报名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门生源的考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出现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分数相同的一起递补)。
递补考生应尽量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材料,提交资料有困难的,与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可适当延长时间,递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延长期限按资格复审通知要求确定。递补考生放弃递补资格的,招聘单位应当取得递补人员放弃资格的证明。递补考生的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资格复审结束后有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的,不予递补;递补考生在资格复审延长期限内提交的材料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递补;递补考生未在资格复审延长期限内提交材料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予递补。
若最终递补后资格复审的合格人数仍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已达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或以上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不作调整;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达不到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的,多出的招聘计划数自然取消。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中国三门网人力社保局子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以及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面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监督指导。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考生的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等,加试《综合基础知识》,以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到规定的体检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止,有放弃体检或各种原因取消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三门网人力社保局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在户口簿上变更服务处所,或者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予递补。
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考点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要求,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通过中国三门网人力社保局子网站即时通知为准:
1、考生应在7月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2、“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3、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浙江省人事考试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4、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健康申报表,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7、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8、请各考生随时关注中国三门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568881/index.html)的有关公告,防疫要求如有变化,按最新防疫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生活困难、照顾父母、夫妻团聚等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招聘单位。若被聘用人员出现要求调离招聘单位的,将直接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组织提拔等除外。
2.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4.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6.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以及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重要信息与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而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9.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0.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1.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2.中国三门网人力社保局子网站(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568881/index.html)为本次发布考试信息的指定网站。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核实或纠正。联系电话:0576-83361711。
(十四)咨询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
对各岗位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要求、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需要咨询时,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对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和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涉及的内容有歧义或者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处理。处理的最终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3361711。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9337235。(监督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3331635。(监督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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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和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x
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包含诚信承诺书).xlsx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发展服务中心
三门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