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温州地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等详见《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24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打包发送至ohqajj@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姓名)+应聘”,应聘者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将所有材料按序整合为压缩包提交):《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如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则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在中国瓯海网(www.ouhai.gov.cn)和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雇员聘用手续。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40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标准面议。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温州瓯海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88522792
监督电话:瓯海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885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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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