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金湖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金湖县生源江苏省2015级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2015年与淮安市教育局、金湖县教育局、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签订了《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3.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须于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及电话
金湖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金湖县建设西路2号),联系电话:0517-86907240,0517-86902926。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金湖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表》1份(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可打印);
(2)2015年与淮安市教育局、金湖县教育局、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备案表;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
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由金湖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学前教育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形式:
(1)模拟上课(35分)。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说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专业技能测试(55分)。包括:绘画、舞蹈、钢琴弹唱。评委根据考察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3)特长展示(10分)。考生自行准备特长展示内容及材料,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根据展示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工作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岗,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答辩,答辩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年期参照《2015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执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未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6896952
金湖县教育体育局:0517-86902033
本公告由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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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