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专业技术岗位2名;(二)行政辅助岗位4名。
二、招聘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
1、思想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录取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3、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及持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行政辅助岗位
1、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岁(含40岁)以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7月16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8楼0804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人社局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一)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1、工资:初级职称336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352元/月,绩效工资1008元/月);中级职称35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450元/月,绩效工资1050元/月);高级职称378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646元/月,绩效工资1134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二)行政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1、工资: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有意应聘者请提前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我局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联系电话:0771-582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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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