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岗位
引进艺术类、计算机类系列专业人才各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6月29日——1984年6月29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按(来政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放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计算机类系列专业人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大学、“双一流”大学、211及省部级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计算机数据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软件技术专业。艺术类人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舞蹈编导、戏剧戏曲学、戏剧学专业。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人才引进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和《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来宾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2019—2020年)〉的通知》(来人才发[2019]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属于来宾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2019—2020年)的本科生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引进的同一岗位既有本科生又有研究生学历的统一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
三、程序步骤
本次引进程序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来宾市群众艺术馆在来宾人才网发布公告,岗位要求等招聘信息由来宾市群众艺术馆负责解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来宾市群众艺术馆,确认接收报名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现场报名时间和方式在公告中另行确定。
2.资格审查。人才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交人才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三)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査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群众艺术馆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来宾市群众艺术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名单。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由来宾市群众艺术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四)考核
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来宾市群众艺术馆将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的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接受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审批和聘用
1.来宾市群众艺术馆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城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来宾市群众艺术馆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群众艺术馆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来宾市群众艺术馆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同时按《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8〕7号)、《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纪律要求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竟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相关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联系人:谭景;联系电话:077-421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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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群众艺术馆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