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2020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19〕6号)(附件1)及招聘岗位简章条件。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浦东新区2020年校园直通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附件2)。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
二、招聘流程
1.公布岗位
浦东新区2020年校园直通车教师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招聘简章,由区教育局统一在网上予以公布。
2.个人报名
个人投递简历至各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详见《校园直通车教师招聘单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附件3)。各单位根据招聘办法及招聘简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组织考核
(1)学校笔试考核:由拟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笔试考卷,对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笔试考核。
(2)学校面试考核:由拟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面试形式,对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面试考核。拟聘单位上报笔试及面试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上报区面试人员名单。
4.区统一面试及市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根据学校上报的拟区面试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后,组织区面试考核(拟7月下旬)。区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组织拟录用人员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须达到均值及以上。
5.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6.社会公示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职能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可列入拟正式录用人员范围。
7.办理录用
拟正式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报请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审定。根据相关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
三、其他事宜
1.浦东新区2020年校园直通车拟聘教师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的时间为2020年12月。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2.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按市受理时间于2020年12月予以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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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