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锦州地区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大专(含全日制、自考、成人教育)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经街道或村(社区)认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招聘要求的学历证书等资格材料取得时间,要求在2020年7月31日(含)之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具体招聘考试方式、程序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滨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www.jzbhxq.gov.cn)(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人事考试栏目及首页最新公告中)查询。
咨询电话:0416-3588268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提前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中有下载模版)并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考生报名时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原件(2020届毕业生提供在校生证明)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提供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原件及全部页面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5)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生,提供当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8)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提供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9)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10)街道或村(社区)开具的困难家庭证明(一式二份)。
其中,1至3项为必须提供材料,4至10项,只须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3、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2020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16:00(每日具体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址:锦州滨海新区组织统战人事部办公室(锦州滨海新区昆仑山路2号管委会402室)
(三)审核
由招考机构对报名人员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考生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考生自报名至全过程,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检验考生是否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能力素质。
五、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情况,将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实招聘人数等额确定。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组织统战人事部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滨海新区政府门户网站(www.jzbhxq.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新招聘人员与惠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五险。
八、定岗
根据招聘人员情况和用人单位需求,确定工作岗位。
本公告由滨海新区组织统战人事部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0416-358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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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滨海新区组织统战人事部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