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宿城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共计50人。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医学类、公共卫生类等,并具备与学历对应执业资质(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宿城区范围内在岗村卫生室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宿城区卫健局910会议室(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东楼)。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凭本人身份证、执业资质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成功后,于7月28-29日到报名地领取笔试准考证。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手机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考试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报考费用:收取笔试考务费用100元/人。
(三)笔试
笔试由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互相转告。
笔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予以公示。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上公布。
面试由宿城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城在线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结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城区卫健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公示期间因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遇成绩并列者,按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除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3年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3、对录取的人员,由区卫健局综合考试成绩、岗位需求、个人意愿分配到乡镇(街道)村卫生室。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3天内未报到或考生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遇成绩并列者,按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监督电话
宿城区纪检第八派驻组:0527-80979909
咨询电话
宿城区卫健局:0527-80975995、0527-80975996
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