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法规咨询办公室等4个单位共7个职位,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第三批)》(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与职位条件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且同时满足《2020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第三批)》设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出处理决定或处理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上述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年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下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30号,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swjk/2.1.1/201901/e9ff61f4cdaa4471a5f6cb7dab5e9c3c.shtml)。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个人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取消聘用。
(四)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须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年限计算以2020年7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4年8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成功的,可参加笔试。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00至2020年7月30日下午5:00。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3)报考管理岗的无需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无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4)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和《2020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第三批)》(附件1)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如在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网上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0年7月31日12: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笔试方式以《职位表》公布方式为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参考教材,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笔试设置开考比例,比例为1:3。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职位数。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人数不足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panyu.gov.cn/gzpy/gkzk/common_list.shtml)公布。
3.成绩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
(2)笔试和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计划生育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对象为社会人员的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相关证明。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的线下工作(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视疫情而定;在进行前,需考生配合提供防疫相关证明或配合进行相关检测。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须将户口迁入广州市。
(五)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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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