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需加班、出差等,有校学生会或社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具备拟聘岗位所需条件;
1.专业及岗位数量:岗位1,拟招聘4人,专业不限;岗位2,拟招聘2人,限财务会计类专业。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199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全日制本科,具有相应学位;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考生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7∶00。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如实填写、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7∶00,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9--8月2日。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评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竞争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招聘机关可视情况核减招聘计划或调整开考比例。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日下午,具体时间段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侧重于综合应用的测试。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和应变能力。面试入围比例由招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范围在1:1至1:5之间,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体检等情况,由聘用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招聘机关不再递补聘用。
六、待遇
(1)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月收入3000元—3500元(含社保和公积金),正式聘用后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含社保和公积金)。
(2)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一年一考核。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者,签订正式劳务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订。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本公告咨询电话: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102号,市委党校7号楼)0719-8800800;十堰市人事考试院(地址:市府路9号)0719-86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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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培训中心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