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须为1979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报考教师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通过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的人员不能应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能应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能应聘;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7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7日11:00-7月29日20:00
报名网址:http://www.lckfq.gov.cn/(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7日11:00-7月29日20:00
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主管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主管单位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7日11:00-7月29日24: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7月30日14:00—7月31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初中教师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其依次调剂到初中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其依次调剂到小学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将及时在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应聘岗位一、岗位二、岗位四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岗位三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7月31日下午14:00-16:00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工作在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下,由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据附件1岗位汇总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教材分析能力、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师基本素质、普通话水平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通过报名网站缴纳。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对同一录取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在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认;对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选岗结果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635-8516283
监督电话:0635-8513958
八、其他
本次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理解《简章》及附件相应规定,做到诚信报考。
疫情时期,考生应特别注意阅读附件3《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相关要求,做好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使用,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国外旅居史等相关情况的人员,应于7月20日前向开发区疾控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无法提供通行码及相关检测证明的,将不得进入考场。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附件:
1、2020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2、2020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