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淮安市园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
二、招聘人数
渣土管理协管人员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违纪被辞退、开除记录。
(二)自愿从事渣土管理工作,能上夜班,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0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7月21日-7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前往淮安市园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科(淮安市城市管理局329室)报名。
报名时应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3.本人《2020年淮安市园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手写签名)、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时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由局人事教育处审核把关,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占50%)。由我中心会同局人事教育处共同组织笔试,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命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为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
(四)面试(占50%)。由我中心会同局人事教育处等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急处理等能力。
(五)体检。在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综合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劳动关系。与淮安市园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聘,经年度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咨询电话:0517-83346628
(三)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淮安市园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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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安市园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docx
淮安市园区渣土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