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21日以前出生);
6.应聘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为中共正式党员,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0年5月21日起开始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阅读招聘公告并查阅《2020年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及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如下:
1.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全部用于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其他事业单位除个别特殊岗位(殡仪馆、特殊设备操作工)可招聘往届生外,其余岗位全部用于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3.社区服务中心工作者岗位,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外,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4.对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二)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8日至6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系统内阅读),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专业参考《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所表述专业大类或若干具体专业。
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上传照片
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295*413像素。
(四)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0年6月14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报名确认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市招聘办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七)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类、卫生类、财会类、其他类)类、管理岗位类和工勤技能岗位类,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携带证件
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最终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相关规定,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即取得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术教育类、卫生类护理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管理、专业技术(除教育类和护理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专业技术教育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试讲)×50%
专业技术卫生类护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实际操作)×5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致(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照省人社厅等6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抗疫一线人员、复退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5月21日。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五)在资格审查阶段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其他环节均不再实行递补。
(六)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七)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
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本公告由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8567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107814
监督电话:0931-8489337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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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doc
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doc
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