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14名,其中:县一中7人、养正中学48人、县四中25人、县六中3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宜章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招聘岗位要求26周岁以下的,在1993年7月24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的,在1984年7月24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宜章县教育局认定。
(5)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研究生,以及2020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在报名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但上岗后必须在一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6)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并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宜章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报名平台上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片,295*413像素,jpg格式,5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资格初审不合格),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在计划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7月31日17:00。
3.报考注意事项
①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②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③面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④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及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⑤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学校和宜章县教育局负责。
1.资格审查时间。经宜章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宜章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内容
①已填写并签字的《宜章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报考人员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
④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
1.《准考证》贯穿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2.根据宜章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防控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2020年宜章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①报考人员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防疫要求。
②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③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码),为“黄码”及“红码”标识的,需上报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部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④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时需佩戴口罩。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人。
3.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高一现行教材内容。
4.面试时间及地点。经宜章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对象的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几个评委评分的平均值。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入围签约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评委所有评分的原始总成绩高低排名,如原始总成绩相同,再按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名。面试成绩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签约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本科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以上签订《服务协议》。
(五)体检
1.组织实施。经宜章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宜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分别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宜章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宜章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带照片的户籍证明;③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④护照)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对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后的各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3758451(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六、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育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具体事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5-3758349(县教育局人事股)
0735-3729581(县人社局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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