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面向高校招聘教师共两批次合计30人:1.第一批次(研究生)11人(详见附件1《2020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2.第二批次(本科及以上)19人(详见附件2《2020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2020届或符合就业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计划生育被处理,从作出处理之日起未满5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时间办法和要求、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连同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书(暂未获得的应届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教师资格证(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暂未获得的人员可不提供)及获奖材料等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gaoxinjiaoshi@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及专业-批次(须标注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应聘岗位(学校+岗位名称+岗位代号)”(例如:张三-本科学士-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第二批次-育慧学校(初中部)语文教师A01),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批次一个岗位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8—3103815。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或岗位要求的具体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考试前由肇庆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现场所设招聘面试地点统一参加面试。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就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采用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者中择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
3.时间地点: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面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等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五、签订三方协议、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在考生排序中等额确定入围下一阶段人选,鉴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约定以合适的方式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自带高校三方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入围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肇庆高新网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关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按程序报批。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被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
(2)鉴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详见招录就业协议书)仍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4.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肇庆高新区服务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否则,根据就业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考察、考核不合格除外)。
5.取消聘用资格的,依法解除协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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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高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第一批次)
2019年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次)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