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要求见招聘计划)。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同期毕业生的归国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7月25日前取得。
(五)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下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高技能人员和紧缺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特级教师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报考时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嘉兴市属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已实行“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在职教师流动按“市管校聘”跨校竞聘方式进行,不纳入公开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其中紧缺岗位不低于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1)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报名邮箱:363793711@qq.com;
联系咨询电话:0573-89973325(张老师)。
(2)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报名邮箱:479891739@qq.com;
联系咨询电话:0573-83378119(马老师)。
(3)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邮箱:jxstjxx@163.com。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117144(陶老师)。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2,须有电子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由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学习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
(4)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
(5)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6)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供书面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合格者将在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上公布,一旦确定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并审核,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4.考试方式确定
(1)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5(含5人)时,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
(2)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1︰5时,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
(2)笔试的时间暂定8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第3名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8月9日(星期日)7:00--8:00,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嘉兴教育网发布信息。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水平等。
(2)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教育云平台管理岗位采用面谈的考核形式,启智言语语言训练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考核形式,其他岗位则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考核形式。
(3)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8月9日(星期日)9:00--16:30;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根据抽签顺序决定。面试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嘉兴教育网。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①无技能测试岗位的面试成绩=试讲(面谈)成绩。②有技能测试岗位的面试成绩=试讲(面谈)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5)面试结束当天,由嘉兴市教育局发布面试结果公告。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笔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暂定于8月9日面试结束后在嘉兴教育网上发布。
3.入围体检人员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体检,暂定8月10日上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请入围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早上8:00到报考单位指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人选。
4.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5.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人员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6.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8月底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在笔试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为确保后续考试工作安排,请各应聘人员报名后及时申领浙江“健康码”。
(二)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面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嘉兴市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六)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笔试、面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笔试、面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八)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笔试、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十)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嘉兴市教育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嘉兴教育网。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在嘉兴教育网上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联系咨询电话:0573-83850525(陈老师)
0573-82085794(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2228947(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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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属部分公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在职教师、社会人员用表).doc
浙江健康码申领使用、个人健康状况申报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x
嘉兴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