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且仅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下载本招聘简章中的《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通过本人有效电子邮件将应聘材料发送至本次报名邮箱
(lztdjycb@163.com),文件名及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加本人姓名,例如:岗位1+姓名。
应聘者需提交的应聘材料有:《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能力证明)。
我中心将电话联系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知面试相关信息,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报名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报名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我中心有权取消报名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能力证明等原件材料参加面试。
(三)体检
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正式录用人员由单位承担体检费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录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规定并结合单位管理办法执行。月收入约4000-5000元/月,由单位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0772-280898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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