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岗位、名额
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纪律、行政处分以及刑事处罚。
2.学历及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专业,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有会计师职称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3.6年以上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处理专业复杂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广联达、宏业等预决算专业软件。具有在造价咨询机构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担任造价部门负责人2年以上任职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满足全日制坐班要求,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三、工作职责
负责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复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货物及服务采购限价复核以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见附表),发送至电子邮箱:413043271@qq.com。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
(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
沙湾区财政评审招聘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后的人员,由招聘小组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在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劲松大道财政局7楼。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现场参加面试。面试人员要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考察:沙湾区财政评审招聘小组对面试合格人员,从政历、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4.体检: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
公示地点:沙湾区财政局,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为沙湾区财政评审中心自聘编制外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区财政评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薪酬福利
工资报酬面议,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用工作由沙湾区财政评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为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电话:18283321286
附件:沙湾区财政评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评审中心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