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揭阳空港经济区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复退军人服务工作水平,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揭委办【2018】4号)、《关于建立和完善空港经济区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实施意见》(揭空港民【2018】13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管委领导同意,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将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揭阳空港经济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人员性质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对象。本次招聘对象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8年7月20日至2000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3年7月20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人员性质。所聘人员性质为区民政局临时聘用人员。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和工作能力;
4、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8年7月20日至2000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3年7月20日后出生);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空港区直、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7月31日前在岗临聘人员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6、揭阳户籍人员;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应聘。
三、复退军人报考加分条件
复退军人报考的,按服役期间部分表现进行量化计分,并计入考试成绩,总计分不超过5分:
(1)个人获得荣誉称号:中央军委授予的每次计5分;总部授予的每次计4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每次计3分、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授予的每次计2分;
(2)个人荣立二等功的每次计4分、三等功的每次计2分;
(3)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优秀士兵每次计0.5分;
(4)服役年限,超出义务兵役期每一年计0.5分;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3000元/月/人(含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发放。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形式进行公开招聘。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 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揭阳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对面建设局一楼民政大厅)。咨询电话:0663-8770220。传真:0663-8770330。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经区民政局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一)笔试。笔试的相关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执行,由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刷、评卷等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有命题资质的单位统一命制,考务工作由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等)和申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出来后(含加分),在发布招聘公告所列网站进行公示,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二)面试。根据报考条件及选聘职位人数,按1: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思维反应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结果。若有自愿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对象。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若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由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负责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揭阳空港经济区政府网站(http://www.jykgjjq.gov.cn)、揭阳空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http://zwgk.jykgjjq.gov.cn/openInfo.action?depCode=123456783)和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聘用、管理及要求
(一)聘用。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认定后,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服从区民政局的分配。若获聘人员原属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与原工作单位办理终止聘用关系相关手续;若原属私营企业人员的,须与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二)管理。聘用人员接受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的指导和管理。
(三)要求。聘用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关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后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服从管理。合同期满,对年度工作不称职的,由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留用观察三个月,期满后称职的予以续聘,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十一、其他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的重要证件,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揭阳空港经济区民政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