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行政辅助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7月3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优先,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基本的电子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适应司法所的工作;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年龄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18年7月31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四)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 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占60%。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白云信息网(http://www.by.gov.cn),下载填写《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起打包发到邮箱(sfjzhg@by.gov.cn)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9:00到8月6日上午9: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考后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公布。
(三)资格审核
(1)按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白云信息网上进行公布。(http://www.by.gov.cn)
(3)资格审核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报告,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2)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白云信息网上进行公布。(http://www.by.gov.cn)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生证明,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由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通过后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信息网(http://www.by.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为行政辅助一级岗位,年薪为6万元(含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者行政辅助二级岗位,年薪为5万元(含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实行绩效考核奖励,标准依照《白云区政府雇员工资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弄虚作假、恶意报考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650251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5651070。
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