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8月17日上午08:00至8月24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可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完成报名。
(三)网上资格初审时间:8月17日上午08:00至8月24日下午18:00,网上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对招考岗位的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完整填写报名内容和上传近期证件照片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并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区域条件等情况作适当必要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应当记住报名序列号,以便于维护个人填报信息。
2.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才办和人社部门确定。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国内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炎陵县高层次人才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才能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后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增加复试环节,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放弃招聘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3.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
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即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递补:如出现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时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炎陵县人社局审定。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出县外等相关手续。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1-26230205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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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炎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