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塞山区2018年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的要求,现面向我区城市社区党委书记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本区城市社区现任社区党委书记。
招聘岗位及人数:街道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人数3人。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主职任期满一届(任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或曾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经所在街道党工委审查、推荐。具体程序如下:
①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社区现任党委书记持《西塞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聘书(或任职文件)、个人及社区近三年所获荣誉等材料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
②街道党工委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③街道党工委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研判,集体研究决定推荐报名人员。对德才表现不好、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比较低的,不予推荐;
④各街道党工委按时将《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推荐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文件及推荐报名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
⑤区委组织部对街道党工委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未经街道党工委推荐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17∶00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社区现任党委书记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
2、街道党工委审查报名资格及报送区委组织部时间:2018年8月5日17∶00前。
3、区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8日17∶00前。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题本委托第三方外市考试机构负责。
考试主要内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社区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按不低于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要求削减招聘人数。
2、笔试准考证
由区人社局统一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3、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区政府1002会议室。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区人社局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区委组织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内容见西塞山区政府网相关公告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区人社局另行通知。
面试时,因考试人员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考试人员也可在面试后登陆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测试成绩计算
1、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人员的测试成绩可登陆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按考试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内容、方法、步骤等见《西塞山区定向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方案》。
3、考试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削减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数。
六、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聘用审批
按测试成绩占70%,考察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由区委组织部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注:考试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测试成绩高的考试人员排名靠前;综合成绩、测试成绩都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试人员排名靠前。
(二)公示
根据在区委常委会研究结果,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遇不适合聘用情况,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岗位招聘和岗位认定手续,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期限协议(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