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信卫人〔2018〕29号)要求,我县2018年将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78名(招聘岗位见附件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应届和往届毕业的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4日至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息县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50米)。
(三)报名办法: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填写统一印制的《2018年息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采取现场采集照片。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到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40分),卫生基础知识(6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招考岗位通过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等面试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见面试公告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通知体检时遇有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如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
考察工作由息县纪委监察委、人社、卫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结果备案
息县卫计部门对当地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盖章后上报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备案。
七、保障措施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八、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息县纪委监察委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ixianrsj.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特招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5856112(息县卫计委人事股)
0376-7632676(息县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股)
17630986169(息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