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和待遇
拟引进10名左右。引进人才均占事业编制,享受我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对引进国内重点大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和原“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按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择优提拔到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
二、引进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对象为下列人员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大学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和原“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对于我旗事业单位确需的紧缺专业人才,可从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引进,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引进专业的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不限;
5.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参加人才引进:
1.现为准格尔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引进人选、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直接登录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ge.gov.cn/),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引进人才公告。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9:00至8月14日17:30。
3.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准格尔旗2020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
4.报名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扫描形成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并以邮件标题为:“姓名+性别+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zqzzbrck@126.com)。应聘人员须在8月14日17:30之前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8月14日17:30之后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名人员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7.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引进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1.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面试评估组,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面试。
2.面试评估组由3-7名相关行业、专业的专家组成。评估通过面试、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组出具面试成绩及书面意见。面试成绩将通过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结合引进紧缺人才需求,提出建议引进人选名单,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最终拟引进人选。
(五)考察。
1.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具体考察时间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拟引进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结束后,在决定人选前,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旗工作等事宜。
2.考察所需材料。拟引进人员参加考察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考察方式。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已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原则。
(六)体检。面试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果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2.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拟引进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岗位,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单位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一年后,考核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准格尔旗。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五、岗位安排及实践锻炼
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旗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和拟引进人才所学专业,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岗位分配。着眼于培养储备优秀党政人才,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结合我旗现实需要,择优选拔一定数量人选,首先在旗委办、政府办、旗委组织部等部门调训一年,第二年安排到综合经济部门、工业园区和苏木乡镇(街道)等吃劲岗位挂职锻炼。拟引进人才试用期满之后,对表现突出的,由旗委组织部考察列为优秀青年副科级后备干部。
六、相关情况的说明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4886292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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