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政府办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县财政等相关单位全程指导监督。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只进行笔试。
三、招聘岗位、职数、编制性质
招聘岗位:新化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文秘岗位
编制性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招聘计划:4名
岗位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的,不受专业限制;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的,限文史哲大类专业和法学大类专业(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下列资格条件中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20年8月5日在新化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inhua.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审查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9月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新化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县委县政府机关大楼503室)
(四)联系人:谢欢0738—3238520
(五)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个人作品原件。考生须填写《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含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八、考试内容与时间
(一)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10日—9月11日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新化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县委县政府机关大楼503室)
(四)笔试内容:
1.材料作文、命题作文各1篇,时间共180分钟,分值各为100分。
2.调研文章1篇。时间150分钟,分值100分。
(五)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材料作文占30%、命题作文占30%、调研文章占40%。折算后合成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进入体检环节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70分)。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使用。
九、体检
按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以在国家、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了文学和思想理论作品的优先(优先顺序先分等级再按同等级发表的数量排序);其次,分别以调研文章、命题作文、材料作文成绩高的优先;再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参加笔试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时,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一、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有关资料报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审查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一经聘用,对在本单位工作未满首次聘用合同期限而要求流动的,按双方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或解除聘用关。新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在新化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inhua.gov.cn)进行公示。
(二)拟聘人员从体检合格后,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起,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03办公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日内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须双面打印),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六)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inhua.gov.cn),查看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及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或通讯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八)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738-3239999(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738—3238298(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九)本《方案》由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疫情防控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所有报考人员在报考和参加考试时须按照国家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报名、考试场地。未按要求提供健康码、拒戴口罩或拒不配合体温检测的,不得进入报名、考试场地(国家对疫情防控工作有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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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