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保密意识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条件;
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7日至2002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参与违规信访人员;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全程佩带口罩,测量体温,报名时需出示最近14日行程码。
2、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地点: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报名(地址:睢宁县东升街人力资源市场院内西侧)。
4、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至8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本周六、周日上午正常进行)。
5、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报名简历表》一份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考岗位见附件《招聘岗位表》,专业要求参照江苏公务员招考相关标准。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根据情况进行岗位调剂。已报名的考生,不接受调剂的退还报名费。
注意事项:考生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成绩、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在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会同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申论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1、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核酸检测)人员名单。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招聘实行全程公开,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安排试用。
五、聘用及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入职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2200元+绩效400元/月,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等五险。
2、聘用人员如在工作期间不服从管理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考有关政策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67551216;
监督举报电话:0516-67031961;(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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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