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为郯城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年龄18周岁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符合应征入伍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2020年郯城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计划为12人。
三、报名程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郯城县),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登陆县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郯城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郯城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含一寸照片一张);
(2)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电子版1份;
(3)家庭户口簿原件扫描件电子版1份;
(4)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电子版1份;
(5)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扫描件电子版1份;
(6)《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扫描件电子版1份。
应聘人员将填写后的《郯城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到报名邮箱tczhengsheng@163.com,邮件标题注“本科毕业生入伍+姓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5日18:00(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四、体格检查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郯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兵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笔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政治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政治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政治考核人选。
六、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县征兵办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进行。如有政治考核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经政治考核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七、审批定兵
县征兵办将通过公示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
八、组织选岗
被征集人员暂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对其在部队表现进行量化赋分,按照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选岗。量化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量化分数和考试总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
九、有关事宜
(一)大学生参军入伍,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县人武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报到后六个月内安置到县直或乡镇(街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一个月内未到县人武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郯城县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郯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39-6221071
附件:2020年郯城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
郯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郯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郯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