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公益一类)教师共50人,具体职位、人数见附件1。
二、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服从岗位安排。
5.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25日后出生)
(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5日后出生)。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2020年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条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须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余毕业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
4.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本科段专业或研究生段专业任一段符合专业条件的均可报考;研究生学历如果是“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的,按对应的学科职位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开始之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至8月28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荔城街侨中路3号)。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提交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扫读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必须有证书或材料支撑,报名时带相关材料审核,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收复印件。如弄虚作假,或报名表内容与提交材料不一致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在编在职人员须有县级教育局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和初审报名表信息后现场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到报名现场的电脑室录入个人信息。
5.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开考比例按1:2设定),按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按比例减少职位招聘人数。
6.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名人员要留意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告的招聘信息(网站的栏目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时间:9月上、中旬
2.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者留意网站通知。
3.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90分钟。
4.内容:①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时事等;②与职位学科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5.考生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公布并复查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的1:10比例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如不足1:10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
(二)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和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2.综合素质评估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或实操技能测试形式。
3.成绩通知: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考生发放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通知单。
4.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分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未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不再安排测试,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三)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按网站通知为准(测试时间与临聘教师职位时间分开)。
2.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3.测试内容:包括教学设计和试教。按指定的幼儿园课程的一节课内容先撰写教学设计,然后试教时间10分钟。
4.教学能力测试先按职位抽签分组备课和撰写教学设计,再按抽签次序进行试教。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考生发放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未按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合并总成绩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七、聘用及待遇
事业编制教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均为12个月。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人数,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人数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网站的栏目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本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
(二)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网站公告。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四)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本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66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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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xlsx
2.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