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为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齐齐哈尔市绩效评估中心,经费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负责协助市委督考办做好全市考评社会评价、第三方评价和绩效评估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督查考评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绩效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督考网以及督考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人,具体岗位和需求详见附件1:《2020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双学位报考人员,须有其第二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打印的认证报告;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纪处分且未解除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且尚有记录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的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文件包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文件包命名格式为:事业单位报名+姓名+岗位序号)。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25日;
报名邮箱:qswdkbbgs@163.com;
报名电话:0452-2790833,0452-2790835;
联系人:刘伟红;
监督电话:0452-6179935。
(二)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
2.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蓝底,50K字节);
3.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
5.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证书;
6.在职人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0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8.政策性加分需提供佐证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应低于1:3。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委督考办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一科,满分为1OO分。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由市委督考办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察和体检
由市委督考办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察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由市委督考办对考核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七)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2.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五、防疫要求
1.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的考生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14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可在考前60分钟进入考点。如果考生持有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温合格后可直接进入考点。其他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龙江健康码”、“鹤城平安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高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扫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4.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5.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6.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相应公告,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本公告由市委督考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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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2020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