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费方式为财政部分补助。负责我市市辖六个行政区(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6人,具体岗位和需求详见附件1:《2020年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不动产登记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纪处分且未解除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且尚有记录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31日(上午8:30—下午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
网上报名网址为: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qqhrbdc.cn/html/1/)。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及说明详见网站。
3、招聘咨询电话:0452-2550319、0452-2550661。
监督电话:0452-2736312
联系人:宋斌路、李晋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考试信息在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http://www.qqhrbdc.cn/html/1/)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环节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题和专业知识题两部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题占30分,专业知识题占7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知识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19年3月14日修订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年7月16日修正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2019年7月16日修正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9年8月26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出题专家,设面试考官组,每组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确定优先: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笔试成绩高的。
(四)考核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由市自然资源局对考核合格者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期满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三)最低服务期满5年。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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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