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在技师学院基础上建立的第一所文化旅游类职业高等学校,被授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旅游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东省金蓝领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工匠孵化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和中国鲁菜学府等称号。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培养适应文化旅游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时代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6个。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2020年)及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就业的最终学历为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相应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详见《“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附件2),“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其他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8月12日(含)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中午12时截止。
2.报名方式:填写《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tgmzp@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网上报名期间有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会在网上报名两天内通过邮件回复。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初审通过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11:30。
地点: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7号楼3楼325房间
校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烟台清泉实业对面)公交线路:乘62路公交车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站点下车即到。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见附件3,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与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5)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6)招聘岗位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招聘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名称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7)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中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将所补材料提交至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7号楼307房间。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察、签约、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4.根据省、市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要求:
(1)学院工作人员会与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电话联系,请考生主动报告7月16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旅居史和身体状况,凡是此间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学院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
另外,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4)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或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我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学院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
(2)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应主动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动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学院。现场资格审核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3)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院施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校。
(三)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
初试、面试考试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18时后在微信群发布。
1.初试。
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笔试。按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初试通过名单在本场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面试对象为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面试对象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教师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辅导员、科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
(3)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3.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签约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学院另行通知。
考察合格人员,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签订就业协议。考察工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部门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并密切关注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及微信群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所提供的的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程序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简章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网址:http://www.yvcct.edu.cn/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535-6911819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1.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第二批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
4.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
5.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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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