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自律,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5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报考综合岗位A、综合岗位B、综合岗位C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综合岗位B还需满足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报考综合岗位D须满足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岗位学历及其他条件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含)。
(五)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六)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
6.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8.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9:00-8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30日12:00-8月4日11: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30日12:00-8月5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8月18日9:00;
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网址:
https://qzpta0.chinasyks.org.cn:18443/cn_ytlaiyangzzb/index.html#/index
(三)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报考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有疑问时,可拨打咨询电话具体咨询。
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准确填写和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考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020年8月3日16:00自动关闭,届时报考人员无法提交和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8月4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机关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4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机关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机关。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0年7月30日12:00-8月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13日9:00-8月18日9:00前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莱阳市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莱阳市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0年7月30日12:00-8月5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对相应材料拍照,再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aiyang2019@126.com,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电子邮件须在8月5日16:00前发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535-7966008确认邮件收到情况,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如进入面试范围,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经应聘人员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阳市政府网站查询。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综合岗位A、综合岗位B、综合岗位C为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最终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0倍(含),直接进行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0倍,则增加笔试环节(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行面试,增加笔试环节时,该环节成绩不带入面试)。综合岗位D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能力和综合写作,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储备、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直接面试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增加笔试环节岗位及综合岗位D,最终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人员。通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面试人员名单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具体事宜请关注莱阳市政府网站)。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综合岗位A、综合岗位B、综合岗位C按面试成绩,综合岗位D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招聘主管机关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机关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工作,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七、其他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相关附件,及时了解莱阳市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面试等相关具体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莱阳市政府网站。
本简章由中共莱阳市委组织部、莱阳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7966008
监督电话:0535-7212793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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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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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