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计划
全市共招聘6名全科特岗医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省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四、招聘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户籍为临夏市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招聘公职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8月17日-19日):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站、媒体、各医疗卫生机构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步骤、招聘要求、招聘程序、联系方式等。
2.组织报名(8月20日-21日下午6:00截止):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持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资料,到临夏市卫健局医政医管股(205)报名。报名者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资格审查(8月24日-25日):市卫健局和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实行考察或考试招聘,按照竟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招录计划人数时,直接招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招录计划人数时,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及笔试环节。
4.组织笔试:经审查考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6人以上时,组织所有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考试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命题、阅卷,从成绩由高到低确定6名人员,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组织体检:考试成绩前6名的人员,由卫健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由考试成绩第7名接替,依次类推。
6.聘用管理:对招聘录入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由临夏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
7.岗前培训: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六、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有需求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应当相对集中设置,中央财政支持每个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设置不少于8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七、人员管理
(一)签订合同。卫生健康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由临夏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签订合同、考核、注册等。根据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实际需求,统筹特岗全科医生在县域内的流动配置,优化整合县域内全科医生队伍。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局。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服务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临夏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相关招聘单位。
八、激励与保障
(一)落实保障措施。卫健局、县级医院及派驻乡生院应指派专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做好工资关系建立和接转、工资和绩放发放,以及执业注册或变更、社保和医保缴交、人事和党团关系接转、周转宿舍安排、日常管理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教育培训。卫健部门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等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鼓岗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三)其他事项。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解聘
有下列情形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1.招聘的全科医生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
2.招聘的全科医生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3.招聘的全科医生因疾病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工作的;
4.不服从用人单位组织管理的。
咨询电话:0930-6322385、6313336
临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夏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