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永靖县乡镇卫生院5名。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以上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二)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热爱基层卫生工作,志愿服务基层群众;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须有永靖县户籍;
5.应聘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含项目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永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27-28日。
2.地点:永靖县卫生健康局。
(二)报名有关材料
报名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要求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助理)证、特岗培训合格证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备注:医疗机构工作2年以上经历,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需医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自行打印填写《永靖县特岗全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考试招聘,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张榜公示。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实行考试招聘,采取笔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百分制,采取分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由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靖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复审和公示
县卫生健康局对拟招聘人员各类证件、资料逐一复审,对通过复审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录用。
进入资格审核程序的人员若放弃审核、录取资格的,应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提前主动向永靖县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对在选拔招募过程中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出现空缺指标的,进行递补。
五、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对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及时组织岗前培训,帮助招聘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
(二)安排上岗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结合乡镇卫生院岗位服务需求和招聘人员专业,将招聘人员安排到乡镇卫生院服务。
六、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紧缺的问题,在有需求的县医院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设置的非常设岗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分配的计划,2019年永靖县设置5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七、人员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订并实施县域内特岗全科医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统筹特岗全科医生在县域内的流动配置,优化整合县域内全科医生队伍。指导、督促县医院开展对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一)签订合同
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单位(永靖县人民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
县医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县医院加强对特岗全科医生的管理。根据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需求,统筹派驻特岗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医生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
(三)执业注册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县医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
服务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永靖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永靖县人民医院。
特岗全科医生由永靖县人民医院统一管理,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签订合同、考核、注册、薪酬等。根据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实际需求,统筹特岗全科医生在县域内的流动配置,优化整合县域内全科医生队伍,实行“卫生院申请使用、县医院管理派驻、卫生健康局备案管理”的管理模式。
八、激励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根据上一年度实际招聘人数拨付经费,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支出。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工作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单位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
县卫生健康局应当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技术、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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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卫生健康局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