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讲课(现场抽课)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小学、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在开发区从教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计划
中小学教师岗位43名。(各学校招聘计划附后)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组织实施、监管。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20日,由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在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gjxcjkq.xucha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各报考学校。
报名时需携带《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非全日制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面试
学校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发区各报考学校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天缺考的取消招聘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经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审核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新招人员在接到招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招用资格。新招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人员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合格的续签合同;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每月2200元,绩效工资每月人均800元,共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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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