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2018-2020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市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安排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等材料(详见三、资格审查)扫描,汇总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drfzhijianzhan123@qd.shandong.cn,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报名登记表(姓名:XXX,联系电话:XXX)”。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5日16:00(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32-82938130.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通过电子邮箱回复,初审合格人员按要求填报《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初审合格人员在5人(含)以下的,直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在5人以上的,通过综合测试方式按1:5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综合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www.qdrf.qingdao.gov.cn)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有不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测试排名予以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领取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应持所需证件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综合测试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17日。
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三楼会议室(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9号)。
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1份;
(2)诚信承诺书1份;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1份: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等,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一致。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拟定面试时间:2020年9月18日,地点: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9号),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按要求到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9号参加由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的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面试时间为15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根据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www.qdrf.qingdao.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青岛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及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根据面试成绩,对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及时报送招聘结果聘用备案材料。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四)本次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均在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www.qdrf.qingdao.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面试时,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2938130
监督电话:0532-82938022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邮箱
(qdsyc@qd.shandong.cn),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附件:
1.附件1:青岛市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岗位表
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